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是我國當前安全生產領域里常見、多發事故;而且一旦發生,由于事故的連鎖反應和可擴張性,不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可能污染環境,甚至引發社會恐慌。這是安全生產工作中應該高度關注、密切監視、嚴格控制的惡性事故類型。對我國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與建設和諧社會均會產生消極作用。
但是一旦發生了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為了迅速控制事態,消除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隱患,避免發生類似事故,事故鑒證將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筆者從技術層面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作一點分析與探索。
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原材料、中間體和產品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特性,工藝裝置集中、連續,生產中又需在高溫、高壓或低溫、化學腐蝕等條件下進行,并且具有復雜的化學反應。發生火災爆炸后因其又具有燃燒快、爆炸威力強,火場面積大,生產裝置破壞嚴重,現場物證破壞嚴重,所以說,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分析鑒定工作具有相當難度。因此,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鑒證工作必需非常慎重。當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后應按照程序來進行事故鑒證工作。
要對涉及事故的有關人員進行人證采集,還需對生產、儲存、運輸過程,包括物料、生產設備、生產反應條件、人員操作因素、靜電因素、環境因素等進行綜合分析。同時,應該在事故現場立即進行物證采集,在物證采集中可采用筆錄、照相、錄像、繪畫等手段以及火災爆炸事故后現場物證檢材的收集或采集。檢材包括氣態、液態和固態物證的采集,對現場采集到的檢材采用密封保存、并做好檢材樣品的備份處理,以備復檢。事故現場物證采集完成以后就可在實驗室進行檢材提取,運用各種技術手段進行物證分析,并得出物證鑒證結果。綜合生產、儲存、運輸過程分析結果和人證分析結果,就可以得出事故鑒證的結果。